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授权开展强制检定或者向社会开展其他检定、测试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