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