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学校周边环境保护第三十条有效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内,禁止设置歌舞厅、录像厅(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厅、网吧以及其他影响学校环境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