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经市城市排水监测单位进行水质和水量监测后,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办理《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