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七章 信用环境建设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类学校结合思想教育课程,开展诚信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诚信意识。支持高等学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信用服务专业人才,提高信用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