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和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的,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