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长汀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长汀经验,遵循依法促进、统筹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民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