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功能齐全、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水土流失区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水平。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