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第十八条有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节能审查。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