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徒步、骑行安全路线、警示标识和其他相应设施,并引导游客按照路线行走、骑行,增强安全意识,遵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