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等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