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