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献血关爱公益性专项资金,用于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无过错用血感染者的救助。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