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血站应当向社会公开献血地址(采血点、流动采血车位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血液采集和使用、库存预警信息。血站或者采血点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和便利的服务以及免费食品、饮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