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在二年内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