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下列电力违法事件,并依法核实处理:

(一)电力用户和群众举报的;

(二)供电企业提请处理的;

(三)其他部门移送的。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