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用电条例/第三章 电力供应第二十一条有效电力用户享有用电的权利,供电企业不得拒绝电力用户合理的用电要求,不得损害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