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用能单位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超额完成自愿协议节能目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协议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