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第三十六条有效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重点行业耗能状况,推动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项目,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产业布局。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