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大力宣传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履行绿化义务、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