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管道燃气费和其他服务费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