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四章 供气用气第三十条已废止市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燃气企业和用户应当服从指挥和调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