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十四条有效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