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确立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应当统筹安排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