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防止畜禽传染病的传播,减少畜禽产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