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