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