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有害垃圾应当集中存放至有害垃圾贮存点,定期交由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推动提高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并加强上述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