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创新,支持垃圾分类先进设备、工艺的研究应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智能化、专业化、信息化。市、区主管部门可以使用智能化信息系统收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信息,采集相应证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