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