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目标、原则、期限和范围;

(二)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

(三)各类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四)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数量和建设规模;

(五)各类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面积及配置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七)其他相关内容。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