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地块开发强度、人口指标、城市公共交通承载力以及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