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法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以及在公共交通车站停放的其他车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