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沿线信号灯路口应当设置优先信号灯控制,完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交通标志、标线,保障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