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置广告,应当符合广告、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影响车辆行驶安全和公共交通设施安全,不得覆盖站牌和车辆运营标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