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有效征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