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四十五条有效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禁止在广告宣传、商业经营活动中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