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文条例/第四章 资料的汇交保管与使用第二十二条有效省水文机构应当对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进行统一审查、整编和管理,建立全省水文水资源数据库。基本水文监测资料应当依法公开。省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水文监测数据共享目录,并与政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属于国家秘密的水文监测资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密、变更、解密、保管和使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