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钢结构建筑应用调度、督办制度,对本条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2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