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诉讼或者仲裁法定时效即将届满,当事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