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政府职责第八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商品交易市场设置情况等信息,并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