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不得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