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节约用水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全程监管、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