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用水依法实行计量收费制度,禁止实行包费制。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或者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