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机构、学术团体及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省内外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