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6月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