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和利用,推进长安医学研究发展和学术传承。

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发掘和整理本地中医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珍贵古籍文献,推进中医学术流派和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发掘整理利用。加强对中医药老字号的保护。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