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限期整改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停业整顿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