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的特种行业,责令其停业整顿,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