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规范第十九条未知(-1)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策扶持、宣传推介、协调指导等措施,鼓励开发观光、民俗、休闲等乡村旅游项目,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色,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